01公共维修基金与物业费的区别
在购买房产时,业主除了需支付房款外,还需承担两项费用:一是公共维修基金,二是在房屋交付时即应开始缴纳的物业费。然而,这两项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被部分业主混淆,他们误以为这两者是同一回事。

公共维修基金,也被称为专项维修基金或大修资金,专为小区住宅楼房中的公共区域和公用设施、设备设立,旨在为保修期满后的维修与养护提供资金支持。物业费则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和服务。

房屋公共维修基金,顾名思义,是专项用于房屋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维修的资金。其所有权归属于全体业主,使用需经过法定程序审批。而物业费,则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和提供服务,覆盖范围广泛,包括房屋及其设备、公共设施、绿化、卫生、交通、治安及环境等多个方面。
2015年之后,根据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公共维修基金在业主正式入住之前就必须缴纳。该费用会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房管局统一管理,但实际使用权归业主所有。当房屋保修期届满,或是需要进行房屋及公共设施的修缮,以及相关部门要求小区进行公共部位改造时,这笔资金将得以使用。
另一方面,物业费则是从业主房屋交付之日起,按月、季度或年度进行缴纳。这笔费用的使用权归属于物业公司。

公共维修基金归业主所有,因此其使用必须得到业主们的共同认可。具体来说,需要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,并通知到每一位业主。若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,则需获得占维修、保养部分三分之二的业主的签字同意。经过审核和批准后,方可使用划拨的资金。
而物业费则是用于小区的日常维护与管理。对于小区公共部位的轻微维修,如费用在100元以内,物业公司有权决定使用这笔费用进行简单的修缮和维护。